誠信誓章

一般原則

敬文書院十分信任學生,並對其寄予厚望。書院不以行政方式管治學生紀律,而是鼓勵學生修養品格、提高責任心、待人以誠,以及互相尊重與支持。所有敬文學生將一同承諾恪守誠信誓章:

 

「作為敬文書院學生,我謹承諾在學習和日常生活中均秉持正心誠意、剛直不阿、謙恭有禮之原則。我明白違反誠信誓章將破壞書院仝人之間的信任及尊重。」

 

本著成熟和自治的精神,學生將共同承擔起管理誠信誓章,和處理任何違章行為的主要責任。

 

誠信誓章宣誓

所有學生在加入敬文書院時,均須在延伸迎新活動的宣誓儀式上宣示效忠誠信誓章。

學生誠信誓章委員會

學生誠信誓章委員會(SHCC)由學生選舉產生,任期在每學年初正式開始。

與其他紀律政策和程序的關係

詳見院務委員會批准的處理程序

 

本程序旨在說明由學生組成的學生誠信誓章委員會,與由書院院務委員及其他書院教職員組成的學生紀律委員會(SDC)之間的分工。學生紀律委員會負責處理涉及學術誠信的事宜、由學生誠信誓章委員會轉介的事宜,或由學生誠信誓章委員會處理但其後由被投訴的學生提出上訴,或由院長要求重新審視而轉介至學生紀律委員會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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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 CW Chu College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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