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規

宿規

所有敬文書院宿生須遵守宿規。

舍監指派的學生宿舍導師有權執行宿規,而任何違反宿規的宿生個案將被呈報予舍監,相關宿生亦可能收到書院辦公室發出的書面警告。如情節嚴重或已屢次違規,舍監可將案件提交學生紀律委員會(敬文學生適用),或通過敬文輔導長通知相關書院的輔導長(非敬文學生適用)。

書院院務室
香港新界沙田
香港中文大學
敬文書院地下

電話:(852) 3943 1801

傳真:(852) 3943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