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誠信
學術著作誠信:給學生及老師的指引
香港中文大學對學生作業有嚴格的學術誠信要求,違反學術誠信的個案,一律以零容忍政策處理。「違反學術誠信」是一個統稱,包括以下類別:
(i) 抄襲
(ii) 未有聲明重覆使用作業
(iii) 聘用或使用第三者服務以助其完成提交的作業,或作為第三者提供服務
(iv) 未經科目老師事先同意下分發/分享/複製教學材料以在該科目獲得不公平的學術優勢
(v) 違反大學考試試場規則(附件一)第十五或第十六條或違反大學網上考試規則(附件二) 第九或第十條
(vi) 測驗及考試作弊(包括違反大學考試試場規則第十七或第十八條或違反大學網上考試規則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或第十六條)
(vii) 在測驗及考試中冒充他人的作弊行為(包括違反大學考試試場規則第十九條或違反大學網上考試規則第十五條)
(viii) 所有其他違反學術誠信行為
違反有關規定的學生予以懲處,嚴重者包括開除學籍。
同學不能掉以輕心,應熟習本網頁內容,以免犯錯。
College Office
G/F, CW Chu College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a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S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