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紀律委員會

職權範圍

  1. 以書院成員及宿舍住戶的身分,向院務委員會建議並制定學生行為守則,且定期檢視其執行
  2. 向院務委員會建議並制定學生不端行為的紀律程序,且定期檢視其執行
  3. 成立紀律小組,對有關學生不當行為的投訴進行審理、裁決,並在必要時提出處罰建議
  4. 如有人對紀律小組的決定提出上訴,則作為上訴機構,對上訴作出裁決
  5. 根據大學規例,因(a)指稱違規行為的性質,(b)建議處分的輕重,或(c)對委員會的決定提出的上訴,將個案轉介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
  6. 處理院務委員會指派的其他任務
  7. 向院務委員會問責

 

 

委員

何世勳教授(主席)

Professor HANSEN EDWARDS Jette

徐寧教授

李行健先生

吳兆權博士

College Office
G/F, CW Chu College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a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SAR

電話:(852) 3943 1801

傳真:(852) 3943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