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紀律委員會
職權範圍
- 以書院成員及宿舍住戶的身分,向院務委員會建議並制定學生行為守則,且定期檢視其執行
- 向院務委員會建議並制定學生不端行為的紀律程序,且定期檢視其執行
- 成立紀律小組,對有關學生不當行為的投訴進行審理、裁決,並在必要時提出處罰建議
- 如有人對紀律小組的決定提出上訴,則作為上訴機構,對上訴作出裁決
- 根據大學規例,因(a)指稱違規行為的性質,(b)建議處分的輕重,或(c)對委員會的決定提出的上訴,將個案轉介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
- 處理院務委員會指派的其他任務
- 向院務委員會問責
委員
何世勳教授(主席)
Professor HANSEN EDWARDS Jette
徐寧教授
李行健先生
吳兆權博士
College Office
G/F, CW Chu College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a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SAR